2013年8月26日 星期一

反對環評不當修法、保護翡翠水庫水質

反對環評不當修法、保護翡翠水庫水質
反對青潭堰等集水區可設砂石洗選場
請台北市政府及郝龍斌市長反對修法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新聞稿                    2013/8/6
    
        針對環保署8月初預公告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部分條文」,由於修正項目對環境及水資源破壞極大,故今天包括江翠護樹志工隊、反淡北道路聯盟、淡海二期反徵收自救聯盟、水患治理監督聯盟、搶救林口森林行動聯盟、新店碧潭護樹志工隊、雙和護樹聯盟、草山文史聯盟、海洋台灣文教基金會、台灣生態學會、台南市水資源保育聯盟、雲林環保聯盟、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及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十多個行動團體到台北市政府前陳情,請擔任過環保署長的郝龍斌市長應為台北市飲用水安全著想,保護集水區及反對環評不當修法。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表示,修正後第1級水庫集水區有75個集水區,第2級水庫集水區有21個集水區,又要鬆綁部分環評規定,包括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一公頃以下,具砂石碎解、洗選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等產業可於攔河堰集水區開發,青潭堰、直潭堰、粗坑壩等集水區首當其衝,廢水也會進入翡翠水庫,吳麗慧又表示,目前水利法54-1條及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第4條皆明文禁止於水庫及攔河堰採取砂石,不解環保署為何要修法讓砂石業進入攔河堰集水區且一公頃以下免環評,一旦修法得逞,砂石碎解、洗選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更容易混入一些高汙染的焚化爐底渣、飛灰等汙染性物品,且可能假再利用之名進入洗選場,洗選後含重金屬廢水及有害淤泥又可能排入攔河堰集水區,汙泥也將造成攔河堰或河川淤積,對台北人飲用水來源的青潭堰、直潭堰、粗坑壩等影響極大,廢水也會進入翡翠水庫,故請郝市長要反對修法。
    
       水患治理監督聯盟易淹水地區召集人徐蟬娟表示,環團不同意”寬度未滿4公尺且長度未滿500公尺,經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者”可免實施環評,因此舉將為水源區開路大開方便之門,也將使水庫及攔河堰集水區崩塌及淤積惡化。
        江翠護樹志工隊召集人潘翰疆表示,反對環評不當修法,一旦修法得逞,可於海拔1500公尺以上高山、自來水保護區、國家公園、國家濕地、沿海地區自然保護區等地區進行新社區興建或舊市鎮擴建,且1公頃以下免環評(25條、27條之修法),未來不當砍樹破壞水土保持之舉將加劇。
        淡海二期反徵收自救聯盟成員王鐘銘表示,反對修法通過政策環評的計畫,包括新市區興建及舊市區擴大等政策環評計畫,修法後個案就不必環評,可由地方政府自己審查,如此將易導致黑箱作業且缺少公民參與及法源基礎,尤其財團目前已收購許多水庫及攔河堰集水區土地,包括新店溪集水區、大漢溪流域及淡海二期等土地,都可能面臨不當開發,環保署不可草率修法。
        搶救林口森林行動聯盟成員李冠畿表示,環評修法範圍包括水庫集水區及眾多生態敏感區,一旦修法得逞,將鬆綁於攔河堰集水區興建洗選場、道路開闢、興建工廠、社區及放寬免環評條件等,今為保護新店溪集水區,保護青潭堰、直潭堰、粗坑壩及翡翠水庫水質安全,請台北市政府反對不當修環評法。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洪美惠表示,修法後,第2級集水區的開發比第1級較鬆綁,500平方公尺(累積2500平方公尺)以下免環評,未來修法包括屠宰業、製材業、電燈泡及燈管製造業、玻璃纖維製造業及電子管製造業等產業都可於第2級集水區開發,將嚴重影響灌溉用水及土壤安全並危及河川生態,造成河川死亡。
        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蔡智豪表示,目前包括環保署及農委會正大肆修法,讓水源區的開發更方便,除環評法,水保法也將修正縮小水庫集水區的”特定水保區”範圍,如此一來,台灣的集水區正面臨不當開發災難,值台灣水資源匱乏及全球氣候變遷之際,不解政府還大肆修法鼓勵開發與讓污染進入集水區,請郝龍斌市長反對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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